2005年4月4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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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官严把关:这小孩差点点进牢监
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周仲勋

  本报讯 11个月的年龄差,安徽庐江的小罗面临罪与非罪的殊途。近日,杭州萧山区检察院在审查一起普通盗窃案时,亲上庐江2?鸳调查取证,最终认定小罗为未成年人,没有构成犯罪。
    1月4日,萧山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盗窃案。在5名犯罪嫌疑人中,安徽庐江籍小罗的罪行最大,他在2004年9月到10月间结伙盗窃9次,涉案金额17000余元。小罗没有《出生证》,侦查机关根据户籍证明上的出生日期1988年1月1日,认定其作案时已满16周岁。小罗面临4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  然而,检察院的承办人员刘永贵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却得知,小罗是农历1988年11月初一即当年12月9日出生的,作案时未满16周岁。这11个月的年龄差涉及罪与非罪,关系一个未成年人的未来,检察院于是将此案退回了侦查机关。侦查机关进行了补充侦查,并对小罗做了骨龄鉴定,结论显示小罗已满16周岁未满17周岁。
  有了骨龄鉴定,照理说可以起诉小罗了。但刘永贵在再次审查中发现证据矛盾重重,于是决定自行侦查。今年3月15日,刘永贵和同事亲赴庐江取证。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,刘永贵花了整整3天时间,走访了小罗的父母、知情的农户和邻居,并取得了8份证言,证实小罗系1989年11月份出生。刘永贵回到萧山后立即建议公安机关撤回对小罗的起诉意见。几天后,公安机关致函检察院,撤回了起诉意见。